第八章 · 招投标别演戏,农民工工资别拖欠——建工解释二第1、2、8条

章导读

最后一张收尾牌:招投标规矩 + 农民工工资通道。

一句话结论:明招暗定、先定后招,中标合同无效(第2条);不再必须招标的项目,效力自动补正(第1条);农民工工资有直达通道,建设单位、总包、分包先行垫付或清偿(第8条)。

三条规则

  • 第2条 · 招投标别演戏:先定后招、明招暗定 → 中标合同无效。别再玩"走形式"的招投标。
  • 第1条 · 效力自动补正:起诉前已不再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招标不再构成合同无效理由。
  • 第8条 · 农民工工资直达:建设单位/总包/分包先行垫付、先行清偿或清偿,工资优先于工程款。

常见问题

明招暗定、先定后招,中标合同还有效吗?

无效。《建工解释二》第2条:招标人和投标人预先确定中标人、先行商定中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后再招标(明招暗定、先定后招)的,中标合同无效。合同无效后按折价补偿处理(民法典第793条),结算依据可能被推翻。

不再必须招标的项目,合同效力能补正吗?

能。《建工解释二》第1条:招标时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但起诉前法律已不再要求必须招标的,当事人以未招标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,不予支持——即合同效力自动补正。这条对大量存量项目很重要,别拿旧标准否定已签合同。

农民工工资被拖欠,找谁要?

《建工解释二》第8条:农民工可依据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第29、30、36、37条,请求建设单位、施工总承包单位、分包单位先行垫付、先行清偿或者清偿拖欠工资。工资有专门通道,优先于一般工程款纠纷处理。

黑白合同,结算按哪份算?

按中标合同算。依据《建工解释一》第2条: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(黑合同),结算以中标合同(白合同)为准;变相降价(高价买房、无偿配套、让利、捐赠等)同样不被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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