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导读
“借个资质收管理费,稳赚不赔”——新规之下,这是最大的误判。
一句话结论:出借资质合同无效,管理费拿不到(第3条);挂靠人优先找被挂靠企业要钱、发包人明知挂靠的才能直接找发包人(第4条);出借企业对外责任甩不掉(第5条),还有第22条容易被忽略的第三层风险——出借资质,从稳赚不赔到两头亏。
风险全景
| 角色 | 主要风险 | 对应条文 |
|---|---|---|
| 出借企业 | 管理费拿不到 + 对外担责 + 第三层风险 | 第3、5、22条 |
| 挂靠人 | 要钱路径受限,发包人不知情只能找被挂靠企业 | 第3、4条 |
| 发包人 | 明知挂靠仍签约,可能被挂靠人直接追索 | 第4条 |
实务提醒:挂靠关系下,第一要务是留痕——内部协议、资金往来、以谁的名义签合同、发包人是否知情,直接决定钱的去向。
常见问题
出借资质(挂靠)的合同有效吗?
无效。《建工解释二》第3条:出借资质、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,合同无效;出借企业请求支付资质借用费(管理费)的,不予支持。也就是说管理费约定不保护。
挂靠干完的工程,钱找谁要?
优先找被挂靠的建筑企业,可参照其与出借企业关于支付工程款项的约定请求支付折价补偿款(第3条)。如果发包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挂靠情形的,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(第4条);发包人不知情的,只能找被挂靠企业。
出借资质的企业有什么风险?
三重风险:①管理费拿不到(第3条);②对外承担责任——挂靠人以企业名义施工产生的债务、质量、安全事故责任,出借企业往往难逃其责(第5条及相关规则);③第三层风险(第22条):挂靠链条上的责任与追偿问题,出借企业可能两头亏——钱没赚到,责任跑不掉。
挂靠链条上,谁的风险最大?
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风险最大:合同无效收不到管理费,对外却要承担挂靠人施工行为产生的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,还可能被行政机关处罚。挂靠人风险在于要钱路径受限(发包人不知情时只能找被挂靠企业,企业没钱或赖账就麻烦)。所以挂靠前务必评估双方履约能力,规范签订内部协议。